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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几种情况,2021年个税,退不了!

时间:2021-04-23   访问量:1368

原创:佰航财税

        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于3月1日开始办理后,佰航财税小编收到了很多朋友在后台发来的退税好消息,但也有不少人诉苦说自己要补很多税。基于大家的诉求,小编特定整理了今年个税汇算清缴的基本知识和申请退税的错误案例,和大家分享,为需要的朋友提供专业税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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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通俗来讲,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就是在个人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因为在新个税法实施后,单位每月代扣的个税只是预缴,有可能多缴,也有可能少缴,一年后算总账再多退少补。

 

二、为什么会出现年度汇算?

敲黑板:个人所得税制历史有必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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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印象的朋友应该记得,2020年是实施个税年度汇算的第一年,它标志着综合与分类税制改革各项措施全部落地。在此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分类模式的个人所得税制,以扣缴单位代扣代缴为主。分类税制虽然征收简便,但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有限。新税制下,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由“代扣代缴为主”转变为“预扣预缴+年度汇算”相结合的模式,公平性显著提升,税收量能负担原则也体现得更加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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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较2020年,今年个税汇算清缴的亮点有哪些?

1.纳税人可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但需在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

2.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实习生可以要求单位代办;

3.增加“主要收入来源地”概念;

4.增加“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5.预填服务范围增加(2019年度为两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2020年度扩大到工资薪金、所有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全部四项综合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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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税汇算申报错误案例

1.有人填报不符合条件的减免税额?

 案例1: 张三在2020年度,工资年收入为14万元,各项专项扣除以及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共计23800元,无其他扣除。计算得出,张三202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3100元,之前单位已代扣代缴2700元,所以本次应补税400元。但张三在app年终汇算申报时,填报了减免税额,非但不用补缴,反而可以退税。经税务局核查,张三实际不存在符合条件的减免,于是联系他进行了更正申报。

2.有人虚增专项附加扣除?

案例2:李四在申报汇算清缴时,发现自己没有符合条件扣除项目,便伪造了4800元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以及18000元的赡养老人,这样非但不用补缴,反而可以退税。经税务局核查,李四专项附加扣除存在不实虚增,于是联系他如实进行了申报。

3.有人虚假填报已缴税款?

案例3:王五在办理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时,选择了自行填报方式办理。待全部信息输入完成后,王五应纳税额是3200元,之前单位已预扣预缴了3200元,正确汇算后,二者相等,不补税也不退税。但在最后填“已缴税额”时,王五填写了3500元,系统显示可退税300元。经税务局核查,王五已缴税款存在不实虚增,于是联系他重新如实申报。        最后,佰航财税小编提醒大家,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虚报减免税额/已缴税款,虚增专项附加扣除、隐瞒其他类型的收入(稿酬、劳务报酬等)而导致偷税、漏税、欠税会带来严重的后果,比如税务行政处罚、影响个人信用、影响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尽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但保险起见,大家在填写汇算清缴申报表时还是要对自己所填报的信息负责,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哦。

      如果还需了解更多个税申报消息,私戳小编哦���

来源:佰航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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